“三孩”利好不断!上海、浙江推出新政

宏观来源:中国证券报2021-11-26 08:21阅读:9539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11月25日,上海、浙江发布“三孩”相关政策。其中,上海市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浙江则明确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1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将从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

上海市将抓紧做好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完善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完善“出生一件事”联办;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开展生育政策实施情况评估。明确规定,综合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对于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的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措施也作出明确规定。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配置母婴设施、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

同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显示,为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男方可以休15天护理假。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 独生子女且家庭老年人年满60周岁,每年可以享受5天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4日印发的《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提出,依法组织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完善支持措施。尊重家庭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实现生育政策调整与服务管理改革同步推进、配套政策措施同步制定,全面优化生育政策。切实降低生育、养育子女成本。

在此之前,安徽、河南、北京、四川省攀枝花市、甘肃省临泽县等地均出台鼓励“三孩”生育政策,内容包含租购房补贴、产假延长、育儿补贴及配套设施完善等多个层面。

东海证券研报显示,有关生育配套政策如产假哺乳假、完善女性就业权益保障等有望出台落地,保障生育家庭合法权益。随着国家各项鼓励生育配套政策的推进,未来育孩政策着力点也或在于减轻生育养育成本,减缓群众焦虑,比如,满足托育服务市场需求、支持普惠机构建设。我国生育率有望得到提升。

合理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哺乳时间

近日,国家卫健委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计划提出,到2025年,母婴家庭母乳喂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计划要求,保护哺乳期女职工权益,用人单位要切实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确保女职工享受产假、生育奖励假,合理安排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提供母乳喂养咨询指导服务的主要力量。在服务提供上,强调将母乳喂养咨询指导贯穿孕期、产时和产后各项服务全过程;在服务对象上,将新生儿和婴幼儿家长作为重点,结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提供针对性喂养指导,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在服务主体上,强调完善母乳喂养咨询服务网络,加强服务供给;在服务方式上,强调创新方式方法,大力推进"云上妇幼"和"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更加方便快捷提供母乳喂养咨询指导。

同时,要求加强行业监管。根据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广告法有关条款,对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禁止性规定进行再强调,对医疗机构再要求,从引导行业自律、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强化执法监督等3个方面加强危害母乳喂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

开源证券研报显示,年轻一代成为母婴消费主力军,他们消费力强、重视情感共鸣、关注产品颜值,也热衷“智能育儿”,整体上消费升级特征明显。精细化养娃需求带来的母婴消费升级,有望成为未来行业重要增长驱动力。精准挖掘潜在母婴消费需求,为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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