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51问!德州扒鸡也“扒”不动了

IPO来源:财通社2023-09-26 17:34阅读:61364

来源:财通社

作者:何剑岭

这里的德州,不是美国得克萨斯州,而是中国山东省德州市。

德州最出名就是扒鸡,借着东风,“德州扒鸡”也踏上了A股IPO之路,不过最新消息是:被终止了。

9月25日,上交所官网最新信息显示,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的主板IPO申请,因公司及保荐机构于9月13日主动撤回,该申请被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继老乡鸡、鲜美来、龙江和牛等公司之后,近期又一家撤回IPO的食品餐饮企业。同时,德州扒鸡曾被证监会追问了多达51个问题。

IPO前突击大额分红

深交所信息显示,德州扒鸡的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公司IPO申请于3月1日被交易所受理,3月30日交易所发出第1轮审核问询函,不过一直没有等来公司及保荐机构的回复。

招股书显示,德州扒鸡主要从事以扒鸡产品为主,其他肉熟食为辅的卤制食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山东省德州市内的食品超市经营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以扒鸡、肉熟食等高品质佐餐卤制品为核心,辅以鸡爪、鸡翅、鸡胗等休闲卤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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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年分红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近3年的归母净利润存在波动,2020年同比下降23%,2021同比上升26%,不过仍未恢复到2019年的水准。2022年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仅3761万元,预计要达到2021年的水平会比较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德州扒鸡近3年均大额分红,特别是2021年分红金额达到1.32亿元,超过当年的归母净利润。考虑到此时正是公司IPO申请前夕,突击分红的嫌疑比较大。

此次IPO,德州扒鸡拟募资7.58亿元,主要投向德州扒鸡(苏州)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食品加工项目。

招股书显示,德州扒鸡也是一个家族企业。

崔贵海、崔宸、陈晓静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5.40 万股、2,000.00 万股和 200.00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25.06%、22.22%和 2.22%;崔贵海通过德州海富间接控制公司 2.78%的表决权股份;崔宸通过德州海泰间接控制公司 2.22%的表决权股份;崔贵海、崔宸共同通过扒鸡美食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万股,持股比例 5.56%。崔贵海与崔宸系父子关系,崔贵海与陈晓静为夫妻关系,崔宸与陈晓静为母子关系,上述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0.06%的表决权股份,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因此,公司的大额分红,大部分还是落到了实控人一家三口的口袋中。

证监会关注商标及专利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德州扒鸡”也是一个全国闻名的产品种类泛称,凭什么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就能用这个名号呢?因此,公司关于商标、专利方面的问题也格外受人关注。

证监会官网在2月3日发布了《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引人注意的是,证监会共提出了51项意见,其中第7问就是关于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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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关注商标及专利情况

招股书中介绍,扒鸡产品始创于 1692 年,曾被康熙御封“神州一奇”,素有“中华第一鸡”的美誉,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1982 年,“德州”牌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功;2006 年,“德州”牌商标被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老字号委员会评为“中华老字号”,同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批准“德州扒鸡”商标注册;2007 年,“德州”牌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4 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公司列为“德州扒鸡制作技艺”项目保护单位。

德州扒鸡也表示,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有:德州乡盛食品有限公司,有独创的“乡盛鸡”系列产品;德州永盛斋扒鸡集团有限公司,同样也是德州老字号、山东老字号、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德州倚诚扒鸡有限公司,出品了倚品梦香、倚品天香、倚品国香扒鸡系列。

不过,德州扒鸡认为,上述竞争对手销售主要布局在山东及德州地区,而自家公司是“推进全国销售布局”。

前员工控制加盟商引关注

另外,对于资产独立性和前员工控制加盟商问题,证监会也表示关注。

证监会指出,据公开报道,扒鸡美食城德兴店及下属子公司的联系电话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扒鸡超市有限公司的联系电话相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国香德州扒鸡有限公司的联系电话与两家第三方扒鸡店的联系电话相同。

证监会要求说明,发行人与相关主体是否存在资产、业务或者人员的混同情况;第三方扒鸡店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高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重合客户或者供应商,是否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是否存在资产、业务混同或者共用商标、商号的情形。

另外,证监会还指出,发行人采取“直营+经销”的销售模式,其中的德州沐特、北京风冠、济南风都商贸和淄博逢通等经营商为发行人前员工控制。

证监会要求说明,证监会要求说明,允许前员工控制经销商加盟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利益输送,公司、实控人及高管与前员工控制经销商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值得注意的是,近半年来,已有多家食品餐饮拟IPO企业“出师不利”。

6月30日,中德证券保荐的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IPO被终止;

8月28日,国元证券保荐的安徽老乡鸡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IPO被终止;

9月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青岛沃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IPO被终止;

9月6日,光大证券保荐的鲜美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IPO被终止;

9月15日,华龙证券保荐的龙江元盛和牛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市主板IPO被终止。

财通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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