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间,广州浪奇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在今年1月被立案调查。
据《告知书》,公司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
1、2018和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主要方式为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循环交易乙二醇仓单等方式虚增营收、成本。
其中:2018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62.3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0.24亿元,虚增利润2.1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18.07%。
201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66.51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4.5亿元,虚增利润2.01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6.57%。
2、为美化报表,广州浪奇将部分虚增的预付账款调整为虚增的存货。
其中,2018年年报虚增存货9.56亿元,占当期披露存货金额的75.84%;2019年报告虚增存货10.82亿元,占当期披露存货金额的78.58%。
3、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广州浪奇以对外采购的名义通过多层公司过渡,最终支付到关联方广州钿融、攀枝花天亿、会东金川的资金发生额为11.78亿元。2019年,广州浪奇以对外采购的名义通过多层公司过渡,最终支付到关联方广州钿融、攀枝花天亿、会东金川的资金发生额为24.49亿元。
对于上述违规的定责上:
1、傅勇国,时任广州浪奇董事长期间(2014年6月至2019年5月),处以 300万元罚款,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2、陈建斌,时任广州浪奇时任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20年4月),处以150万元罚款。
3、陈文,广州浪奇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贸易业务,负责贸易合同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前的审核把关工作,对广州浪奇的财务造假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害后果,并签字保证广州浪奇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处以50万元罚款。
4、王志刚,时任广州浪奇董事会秘书(2015年4月至2020年7月),主管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参与了广州浪奇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循环交易乙二醇仓单等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知悉广州浪奇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的财务信息存在虛假情形,仍然签字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处以150万元罚款。
5、王英杰,时任广州浪奇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2019年10月),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组织财务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在2018年编制财务报表时未勤勉尽责,并签字保证广州浪奇2018年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处以5万元罚款。(没有落掉0,因为该财总2019年年报前辞职了,适用的2005年证券法)
6、邓煜,时任广州浪奇商务拓展部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20年9月), 具体负责实施广州浪奇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循环交易乙二醇仓单等方式的财务造假行为;组织、实施了广州浪奇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处以150万元罚款。
7、黄健彬,时任广州浪奇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财务总监 (2016年6月至 2020年9月),具体负责实施广州浪奇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 循环交易乙二醇仓单等方式的财务造假行为;组织、实施了广州浪奇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处以150万元罚款。
以上为事先告知书的处罚结果,后面决定书可能会出现变化,不过从目前看来,财务总监罚的最轻,也主要是因为其在2019年年报前辞职了,而新证券法2020年3月才开始,此外,不要认为只是上市公司董监高才会被罚,其他人员只要参与也一样会被罚。
董秘则知悉年报有问题,还保证了2018和2019年年报的真实性,并参与了财务造假,被罚款1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王志刚,男,1973年生,2015年4月被聘任为广州浪奇董秘,2019年领取税前薪酬55.86万元,2020年7月任期届满不再续任董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本科毕业。曾在广州浪奇液洗厂、技术部和研究所等部门任职,分别从事生产工艺管理、技术改造、标准化工作和日化新产品开发等技术研发和管理工作。曾任公司MES项目组经理、研究所副所长,从事生物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应用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2014年6月起担任公司投资总监,从事公司投资项目开发、高层次人才管理和技术。
董秘王志刚本是技术出身,在今年年初,还因为涉嫌职务违法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