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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修订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管理办法 5月1日起施行】据江西日报,记者从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的管理工作,江西省新修订的《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分为五大部分二十二条,进一步完善了申报企业的标准、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的认定程序和办法。比如,明确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规模,即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42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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