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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省发布原油宝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公告,上海由金融法院等受理】上海成为第七个发布中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公告的省级行政区。7月28日消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公众号“浦江天平”上发布关于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根据公告,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依法应由上海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依法应由上海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在此之前,已有江苏、贵州、黑龙江、山西、浙江、陕西、北京六个省级行政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中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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