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笔回购与增持频现,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积极提振市场信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阔步挺进回购增持队伍,为市场注入一股强劲的暖流。9月29日,中国石化披露回购进展公告,公司当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回购A股348.09万股,回购金额2117.40万元。28日,三峡水利同时发布回购和控股股东增持的公告。据统计,近三个月,多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了回购或股东增持股份的计划。其中,冠豪高新、中国石化、海光信息、中远海控以及三峡水利等公司先后披露股权回购方案;中国电建、中国东航等上市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计划。(上证报)
【大手笔回购与增持频现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积极提振市场信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阔步挺进回购增持队伍,为市场注入一股强劲的暖流。9月29日,中国石化披露回购进展公告,公司当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回购A股348.09万股,回购金额2117.40万元。28日,三峡水利同时发布回购和控股股东增持的公告。据统计,近三个月,多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了回购或股东增持股份的计划。其中,冠豪高新、中国石化、海光信息、中远海控以及三峡水利等公司先后披露股权回购方案;中国电建、中国东航等上市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计划。(上海证券报)
【泰和新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6个月不减持】,泰和新材9月28日晚间公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43%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国丰控股、裕泰投资、国盛控股自愿承诺6个月不减持。
【亚盘需要关注的个股新闻事件(9月28日)】1. 个别券商针对两融体量大的客户,利率已低至4.5%。 2. 中核钛白:拟以5亿元-10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3. 东方盛虹:与沙特阿美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 4. 瀚川智能:实控人、董事长提议5000万元-1亿元回购股份。 5. 大唐电信:拟购买大唐微电子71.79%股权并出售资产。 6. 博瑞医药:子公司多肽类降糖药BGM0504注射液尚处于研发阶段。 7. 三峡水利:控股股东拟增持0.5亿元-1亿元;拟以1亿元-2亿元回购股份。 8. 杉杉股份:拟收购LG化学旗下在中国大陆、韩国及越南的SP业务及相关资产。子公司拟在芬兰投建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 9. 三连板德恩精工:上半年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合计收入占营收比小于10%。 10. 沈阳机床:公司拟购买捷厂100%、航空航天100%和天津天锻78.45%股权,公司停牌。 11. 我乐家居股东处罚落地,对于范易、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53万元,并处罚款3295万元。其中,对于范易没收违法所得25438.29元,并处罚款5万元。
【经济日报:上市公司要扛起稳市场责任】经济日报发表文章称,公然违规减持、上市首日“做空”自己……近段时间,部分上市公司的种种“迷惑”行为,招致投资者一片声讨,在A股市场掀起阵阵风浪。投资者的愤怒不难理解。当前市场最紧要的是强信心,最迫切的是稳预期。在党中央提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大背景下,部分上市公司不管不顾,大肆违规减持、巨量融券卖出,践踏了投资者信心,无异于让低迷的市场雪上加霜。这种只顾自己捞钱,置市场大局于不顾的做法,实属可恶、可憎。资本市场是信心市场,而信心需要各个主体去用心维护。作为支撑市场的支柱和基石,上市公司一定要提高认知,算大账、算长远账,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关键时刻将稳市场、稳预期的责任稳稳地扛在肩上。
【证券日报:从严、从实、从细规范股份减持行为】证券日报发表文章称,在《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发布满月之际,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股份减持行为。此次沪深北交易所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释放出监管从严、从实、从细的信号。笔者认为,从严、从实、从细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一方面,将股份减持行为纳入常态化管理,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高市场的透明度,提升市场活力、效率和吸引力,是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将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增强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在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改善公司治理状况等方面切实承担起责任。总之,从严、从实、从细规范股份减持行为,释放的信号是明确的,对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大有裨益。
文件显示,巴菲特旗下伯克希尔哈撒韦减持了460万股惠普(HPQ.N)股票。
【规范减持行为 呵护市场健康发展】据证券时报,在证监会8月27日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行为的基础上,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继续细化了相关认定标准,进一步封堵各种可能存在的漏洞。具体而言,此次三大交易所对破发、破净、分红等给出了详细解释。其中,破发、破净维度上,要求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均需满足相关指标。而对于分红指标的认定,则规定了上市公司年度亏损的情况下不得纳入。记者观察发现,剔除亏损年度,可以有效避免出现亏损公司更容易符合减持标准的情形,有助于鞭策公司在做好主业的同时,加强对投资者的回报意识。此前,市场对重要股东的减持行为高度关注,尤其一些重要股东的违规减持行为,极大地挫伤了市场投资者的信心。监管层在不断扎牢制度篱笆、规范减持的同时,还对违规者重拳出击,体现出呵护市场稳定发展的决心。随着积极因素的叠加,A股的内生动能、投资者的信心也在逐步修复。
【细化减持新规执行标准 有助于塑造投资者友好型市场生态环境】9月26日晚,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细化了证监会发布的减持新规要求,明确了上市公司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执行标准,从严认定不得减持的情形。“沪深交易所从严落实减持新规,体现出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有利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诚信度,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促使上市公司真正为股东谋福利,打造一个有温度、有韧性、有底线的投资者友好型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
【三峡水利: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电力拟以0.5亿元~1亿元增持公司股份】三峡水利公告,长江电力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长江电力自有资金。
【振华科技:控股股东承诺18个月 董事长承诺12个月不减持】振华科技公告,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8个月,董事长陈刚承诺12个月不减持。
天赐材料:控股股东徐金富自愿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四大证券报纸头版内容精华摘要(9月27日)】27日四大报纸内容精华摘要有:增投放扩期限 公开市场操作呵护加倍;沪深北交易所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AI制药站上风口 药企布局热情高涨。
【下半年A股重要股东1014次出手增持传递积极信号】,数据显示,今年下半年以来(7月1日至9月26日),A股重要股东(即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共有1014次出手增持,合计斥资166亿元。受访专家认为,增持是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的方式,如果能够配合企业的基本面、经营状况、投资者沟通等事项一起进行,树立信心的效果会更好。(证券日报)
【恒立实业:第二大股东近期累计减持184.66万股公司股份,套现757.15万元】恒立实业9月26日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萃公司因其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4.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减持金额为757.15万元。此前中萃公司因与相关方的合同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减持了公司股份2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截至本公告日,中萃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中萃公司本次减持前后均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系公司第二大股东。
【深交所:已有60余家深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从深交所了解到,8月27日,证监会对股份减持提出新的明确要求,不允许破发、破净或者分红未达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要求发布后,深交所迅速规范引导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已有60余家深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有近百家深市公司的“关键少数”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上证报)
【招商策略:微观资金面继续修复】招商策略研报9月26日表示,当前股票市场微观资金供需继续修复,资金需求端,政策约束下IPO、再融资、减持等规模明显放缓;资金供给端,ETF整体持续净申购,融资持续净流入。当前正处于微观资金面触底改善的初期,盈利拐点流动性拐点和外部环境变化或有望推动成长风格出现上行拐点,大盘蓝筹四季度占优的概率大。
【深交所:已有60余家深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从深交所了解到,8月27日,证监会对股份减持提出新的明确要求,不允许破发、破净或者分红未达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要求发布后,深交所迅速规范引导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已有60余家深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有近百家深市公司的“关键少数”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上证报)
【北交所修订减持指引进一步规范关键少数减持行为】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于9月26日发布实施。本次规则修订根据北交所上市公司发展阶段、企业特点和监管重点,优化调整不得减持的情形,进一步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行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沪深交易所:控股股东、实控人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时,应当对是否存在破发、破净或者分红不达标等情形进行判断;不存在有关情形的,可以披露减持计划,并说明具体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股份。2023年8月27日前,股份已被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的,或已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的,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减持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杨德龙宏观策略研究10-18
A股题材宝04-25
粤开奇霖研究09-10
研报哥04-08
猛犸资本局05-30
藏金洞04-13
05-21
04-21
05-22
05-10
02-10
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