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将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0万元。
来源:汇通网阅读:1173 -
发改委等两部门: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门槛,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要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
来源:汇通网阅读:1061
财政部:将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0万元。
发改委等两部门: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门槛,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要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