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成处罚最轻高管,证监会的这个“罚单”释放积极信号

来源:董秘学苑2021-08-17 06:56阅读:4140

董秘成处罚最轻高管,证监会的这个“罚单”释放积极信号

历时一年零四个月,证监会对*ST金刚的立案调查终于有了个初步认定,8月16日晚间,公司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从告知书内容乍看,有的董秘吓到了,罚款这么高,实际上仔细去看这则事先告知书,对于董秘们来说却是个较好的监管信号,主管财务、销售、研发、印章的负责人都被重罚,而董秘只被罚款30万,实在是被“偏爱”。

花了一年多的时间,监管层调查的也比较透彻,共发现公司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1、2017-2019年,通过虚增销售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和真实性),分别虚增营业收入3.14亿元、2.12亿元、39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486万元、5710万元和700万元。

2、2018年通过虚假的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左手倒右手)虚增利润3176万元。

3、2016-2019年,通过虚构采购业务、利用采购业务向实际控制人转移资金等方式,2019年虚增存货6.28亿元,虚增固定资产4.06亿元,于2016年至2019年分别虚增非流动资产1.18亿元、1.38亿元、1.16亿元、8.21亿元,于 2018年虚增在建工程1.55亿元,导致公司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导致2019年末虚增净资产18.56亿元。

4、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采购款、账外借款及开具商业汇票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豫金刚石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于2016年至2019年,分别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均为当年新增占用金额)1.37亿元、6.01亿元、21.62亿元、2.69亿元。

5、2016年至2019年,豫金刚石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对外提供担保合计34笔,合计金额41.32亿元,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上述担保事项,导致未及时披露担保事项,涉案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6、未在2018年报中确认预计负债或披露或有负债,而是在2019年年报中对其与中融智造、牛银萍、田园园涉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或损失,金额分别为 2.23亿元、2031万元和2821万元。

7、豫金刚石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2019 年度业绩快报》涉嫌虚假记载,预告盈利,实际亏损52亿元。

从违规内容来看,影响比较大的是虚增资产那块,如果追溯调整可能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其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关联违规担保金额也是非常大。

初步处罚如下:

1、上市公司,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2、实控人、董事长郭留希处以1500万元罚款,终身市场禁入(实控人和董事长不解释)。

3、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刘永奇处以300万元罚款,采取10年市场禁入。知悉豫金刚石虚构交易、虚增资产,参与涉案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同时在涉对外担保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上签字。

4、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任期2019年4月至今)处以300万元罚款,采取10年市场禁入。参与涉案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其本人及亲属账户长期出借给豫金刚石用于从事伪造资金流的行为,知悉豫金刚石存在虚构交易。

5、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李国选处于200万元罚款。参与涉案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及豫金刚石涉案担保事项,且于2004年至2017年主管销售业务,知悉或应当知悉豫金刚石存在虚构交易。

6、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张建华处以200万元罚款。在涉案资产采购中作为研发中心负责人负责验收工作,其未对相关固定资产作实质验收,亦无法合理解释涉案固定资产采购事项。

7、对时任副总经理赵波处以200万元罚款。于2017年后主管销售业务,知悉并参与涉案虚构交易事项。

8、对时任监事会主席张召处以200万元罚款。负责公章管理、用章审批及用章流程监管,其放任上市公司公章被多次违规带出用以签订多份违规担保借款合同,导致豫金刚石发生涉案担保事项,且存在将个人银行账户出借给豫金刚石进行涉案资金流转的情形。

9、对时任监事李素芬、刘广利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签字并承诺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勤勉尽责。

10、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超伟(任期2013年1月-2019年4月),处以30万元罚款,10年市场禁入。知悉豫金刚石存在虚构交易,参与涉案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豫金刚石涉案担保事项。

11、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杨晋中处以30万元罚款。参与涉案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及豫金刚石涉案担保事项。

12、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凯(任期2012年3月-2019年8月)处以30万元罚款。参与涉案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及豫金刚石涉案担保事项。

13、对时任独立董事王莉婷处以5万元罚款。签字并承诺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勤勉尽责。

从处罚初步结果可以看出:

1、此次处罚部分引用了新《证券法》,新证券法在2020年3月开始正式实行,但是在2020年3月前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在2020年3月以后仍旧未纠错,社会危害性一直存在的,仍旧适用新证券法。

2、财务造假中,除了董事长和总经理外,财务总监罚的最重,两任财务总监分别罚款300万元和30万元,虽然金额上差距很大,但是都被给予了10年的市场禁入。

3、主管销售的两位副总分别被罚款200万,也属于罚的比较重之列,以前只以为只与董事长、总经理、财总和董秘有关,实际上管业务的副总也是证监会关注的对象,因为虚增利润财务造假的本源是虚构业务,这是主管销售的高管应该察觉的。

4、主管研发中心的副总被罚款200万元,原因是研发设备的规定资产验收工作,没有做实质验收,导致了财务数据失真,这种重罚研发负责人的情形也是少见的。

5、管理印章的监事会主席被罚款200万元,印章是导致违规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最后一关。

6、同样是签字,监事罚款50万元,独立董事罚款5万元,说明对监事的要求更高。

7、2012年-2019年任职的董秘罚款30万元,相比之下算是处罚的非常轻的,当然也因为其在2019年半年报披露后就辞职了。处罚原因也是参与涉案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及豫金刚石涉案担保事项,并没有把之前的虚增资产、利润等事项归到董秘身上。

所以总结这个案例来看,还是非常有意思的,监管层处罚开始实质重于形式,谁负责的事情出错了就罚谁,比如主管销售的副总、主管研发的副总、主管印章的监事会主席等,而在业务能力上无法触及到这些核心的董秘则只被罚款30万,这是个好的信号。

证监会:“董秘缺乏履职保障”等问题亟需整改!

当然,目前还处于告知书阶段,相关人员还可以申辩,待完成申辩后,监管层将作出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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