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发错“限高令”,奥园老板莫名成“老赖”,背后的真相是…

来源:金角财经2020-04-21 13:21阅读:7601

中国奥园有点懵。

这家崛起于华南的地产商,这几天在湖南遇到了一些麻烦,直接原因是近日临澧县法院的一起乌龙。

4月16日,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0724执7号限制消费令,对奥园集团总裁郭梓宁采取限制消费措施。3天后(4月19日),临澧法院又撤销了对郭梓宁的限制令,并按照相关程序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上核销相关记录。

当地给出的解释是:搞错了人。

事情并没那么简单轻巧。

这起乌龙事件的背后,是错综复杂的县域政商关系。一家外来上市房企,一家数亿债务的地方建筑公司,通过一个地产项目,波及数以百计的人员与企业。最后都简化成一个狼吃羊的游戏。

谁是狼,谁是羊,谁让这两者产生牵手或者撕咬的关系?看懂这里,也就看懂了这个县城的经济。

千亿房企总裁被限制消费?法院:搞错了人

这件突如其来的事件,来自于临澧县法院发布的一则通告:

在这份限制消费令中,奥园集团总裁郭梓宁成了被限制消费执行人,无法乘坐飞机、高铁,还买不了房子等等。

跟他一起被当地实施限制高消费令的,还有奥园集团旗下奥园县域商业投资综合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临澧奥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澧奥园”)及其法人尹立鹏。

奥园县域由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00%持有,后者则由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郭梓宁是广东奥园商业地产董事长。

郭梓宁被当地法院裁定限制消费的原因,是奥园集团旗下的奥园县域商业综合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临澧的投资业务,与当地公司发生纠纷。也就是说,地方项目跟当地公司闹得不愉快,本就是不大的事。

这次,郭老板似乎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天眼查数据显示,2020年1月22日,奥园县域的法人代表就已经从郭梓宁变成尹立鹏。但郭梓宁却被当作是法人代表而被限制高消费。紧跟着,“郭梓宁成老赖”的舆论风浪马上泛起。

奥园集团于4月19日向临澧法院提出异议,临澧法院当天予以纠正。现在,针对郭梓宁的限制令已经撤销。

但这场拉锯战,还未结束。

与地方大佬的斗争

这一纠纷还要追溯到2018年时,奥园在临澧县的一次投资。

2018年5月,湖南炳屹集团的老板陈刚从临澧自己开车上千公里前往广州,找奥园集团寻求合作。

这次合作对于陈刚来说,有如救命稻草。

2018年7月10日,奥园集团与炳屹集团及其子公司湖南炳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湖南炳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合作协议》,原本约定要将炳屹集团的项目土地过户到子公司炳屹房产,再由炳屹房产增资扩股引入奥园集团,并由奥园持有60%股权。

交易的对象炳屹集团是临澧县当地企业,也是县城一处烂尾楼“炳屹•昕宸”的开发商。这个项目因为经营不善烂尾之后,急需要合作方的介入来盘活。奥园的介入就是在临澧县、常德市两级政府招商引资下实现的。

但是,哪怕有当地政府的牵线搭桥,也不见得能让交易的对象企业不出岔子。

事实上,当时的陈刚已经被限制高消费,其旗下公司也被裁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陈刚乘不了飞机,也坐不了高铁,只好开车去,为了和奥园洽谈,陈刚卖掉了一辆车,再借来一辆奥迪开往广州。这些信息,陈刚只字未提。

由于陈刚及其炳屹集团债务缠身,签订了合作协议之后,炳屹集团出现被冻结等各种状况,没能顺利入股新成立的炳屹房产,约定的土地和项目也就无法交付给奥园。

问题总要被解决,2019年1月31日,奥园作出调整,又和炳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书》,将原增资扩股合作模式,变更为炳屹集团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价转让给奥园另成立的临澧奥园置业有限公司。白纸黑字,签了就是成交了。协议一签,奥园便开始接手项目,进行投入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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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奥园已经按照框架协议,累计投入的资金早就超过3个亿。

原本,转让交易的对价款项暂定是约2亿,不过在合作时约定具体以双方的核对金额为准。然而,炳屹集团拿了部分转让款后,迟迟没有核定交易金额,这也就导致转让事宜被搁置。

与此同时,陈刚签完过户协议之后,便向他的债权人说,自己的债务已经转出去了:想要钱,找奥园。陈刚的债权人从黑洞涌出一般,围堵项目地。田里也跟着找到了奥园,临澧奥园方一个负责人出面告知他们,临澧奥园和他们之间并没有债务关系,并且试图报警驱赶,不过这些要收债的人可不管这些,他们长期要不到钱,早已不迷信文明的方式了。他们在项目上搭个架子,直接吃起了火锅,要求临澧奥园支付陈刚的欠款。

陈刚债主在这里吃起了饭

陈刚债主在奥园项目地

也就是说,奥园县域直接被赖上了。

只是签了个框架协议,就惹来了那么多麻烦。奥园这时候想的,显然是赶紧把交易金额给核定了,然后处理好项目的归属问题。奥园县域直接把炳屹集团起诉至临澧法院。立案以后,临澧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交易金额,鉴定结果是约1.8亿元。也就是说,奥园还多给了炳屹集团1000多万元。

没多久,陈刚因商业诈骗被临澧警方逮捕,不过一个月左右,他就出来了。

在奥园县域起诉炳屹集团的案件审理期间,炳屹集团反诉了奥园县域,要求支付其到期转让款4451万余元。这笔反诉金额超出临澧法院管辖上限,2019年11月,案件移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当时庭审显示,奥园县域诉求常德中院判决奥园县域享有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同时要求炳屹集团返还奥园县域超付的交易款约1558万元。

炳屹集团见势不好,撤回了反诉。既然当时反诉金额超出地方法院的上限,炳屹集团再次起诉了奥园县域,要求奥园县域支付交易对价款1999万元。

今年的1月2日,炳屹集团以拖欠了农民工工资和公路工程债务为由,申请对奥园县域、临澧奥园实行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至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直白来说就是,法院还没判,原告就要被告先给一笔钱。

此次,当地法院突然发布限制消费令,就是因为其认为奥园县域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先予执行”的给付义务。

但对于奥园来说,这又是一次莫名其妙。不过这一年多,奥园估计早已习惯这种莫名其妙了。他们自己按章按理,每一步都有白纸黑字,然而即使如此,对方却充满不知哪来的底气。

先予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这像是一套完美的杀手锏。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法院裁定先予执行有一个限定范围,只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及因情况紧急需要的资金时,才有进行先予执行的可能。且先予执行须符合两个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炳屹集团给出的理由是其拖欠了“农民工工资和公路工程债务”,也就是属于上述“劳动报酬”一项。

2006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定先予执行。

如果炳屹集团真的拖欠了农民工工资,那么它也应该被先予执行。但这一执行落到了奥园县域头上,显然搞错了对象。

奥园县域与炳屹集团的案件为投资合同经济纠纷,并非工程款纠纷。并且,这些所谓的农民工,都是炳屹集团的工人。奥园县域在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的情况下,自己的资金却被法院要求拿去给子公司的合作方去发工资。

假如说炳屹集团经济困难,发不出工资了,这也是其自身经营不善的结果,如果说找到一个合作方就可以把这个债务转嫁到合作伙伴身上,那岂不是所有出现债务问题的公司,都可以如法炮制,找到一个冤大头就能金蝉脱壳?

奥园集团显然不愿意当这个冤大头,奥园认为,其与炳屹集团之间的争议属于投资合同经济纠纷,不属于紧急追讨生存或生活费用的范畴,不应适用先予执行。

守不住的银行账户

但奥园县域的钱,还是被划走了。

迄今临澧法院已从奥园县域银行账户扣划1540余万元并已拨付至炳屹集团。

先不说纠纷究竟怎么回事,就说奥园县域的资金,到底能不能被直接划扣,用以支付给纠纷对象?

根据双方此前签订的《框架协议》,交易价款应由临澧奥园支付,而奥园县域仅是临澧奥园股东。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奥园县域持有临澧奥园100%股权,因而为其母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换言之,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一旦发生债务关系,根据法人有限责任原则,首先应由子公司独立对其债务负责。

但是,奥园县域的资金却被直接抽走了。这波神奇的操作,让人对炳屹集团另眼相看。

现在,临澧奥园的预售款专用账户也因此被冻结,已经陷入销售无法回款、工程款无法支付、房屋无法如期交付的严重局面。而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预售款专项用于支付工程款项,不得被采取强制措施。

正如前边所说,奥园县域与炳屹集团的案件为投资合同经济纠纷,并非工程款纠纷。完全没道理冻结预售款专用账户。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场纠纷对奥园县域在当地的业务,以及当地的经商环境,都会是一次冲击。

据多方统计奥园县域在这个项目中,实际投入约为4.5亿,包含了给陈刚支付的交易对价款2亿。由于这一纠纷,临澧项目被法院查封合计125套在售房源,总货值7000万。

对于去年全年营收超过千亿的奥园来说,即便损失或许也只有3亿元左右,对于公司总体的影响并不算大,甚至从其他渠道节省一下也能挽回。但对于当地的经济来说,这一事件若无法妥善处理,带来的影响将长期存在。

临澧,再造一个烂尾楼?

临澧县所处的常德共有6县2区,外加一个代管县级市。而临澧县的经济状况在市内并不算好。

根据各区县2019年的经济统计数据,临澧县GDP以193.04亿元,居全市倒数第二位。

尽管其房地产开投资项目增长12%,但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值为1.58亿元,增速为-4.4%。

2019年,当地房地产开发项目20个,房屋施工面积123.4万平方米,增长25.1%,其中住宅102.4万平方米,增长27.1%。商品房屋销售面积34.75万平方米,增长0.03%。

这些数据表明,房地产业目前在当地并不是支柱产业,但是同样在迅速发展。也许会有成为重要产业的时候。但是,当地的房地产业发展的环境,对于外地房企来说并不好混。

炳屹集团在湖南的发展,与当地的大型招商引资项目分不开。

2013年4月,陈刚注册成立了"湖南炳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那时的"炳屹建筑",从事市政道路工程、房屋建筑、高速路桥、园艺景观、土石方为主的项目。

2015年6月,湖南省湘北交通干线--沅澧快速干线开工,陈刚以他的"湖南炳籺建筑公司"中标承接了一号大道临澧A标段,以土地置换的模式承接了A合同段10.74公里建筑项目。2015年8月,陈刚又中标承接了沅澧快线二号大道1.06亿元的建设项目。

3个月内,陈刚先后揽下两个大型道路建设项目,这可不是一般的小商人能做到的事。

在通过承接政府建筑项目的过程中,陈刚和当地官员越走越近,关系也越来越好,当地较多议论的是,前县财政局长也在其公司内任职高管。

此时,奥园县域的一系列遭遇,对于当地的房地产业经营环境来说,或许不是一个良好的示范。

现在,由于炳屹集团债台高筑,资不抵债,从法院收取的奥园县域被扣划款项,已不可能通过法定的执行回转途径退回。奥园县域只能另寻他法。

如果这笔款追不回来,奥园县域这个外来和尚免不了要在这里吃个哑巴亏。

目前,临澧奥园的销售款项被冻结,从而无法回款,由此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由于预售款是支付工程款的专用款项,其被冻结后,临澧奥园就无法支付工程款,房屋也就不能按时建设完成,甚至可能无法如期交付。

叠加目前疫情影响,临澧奥园在当地的项目已经不能正常建设。

对于地方发展来说,不遗余力救活一个本土企业或许有着某些重要意义,但是维护正常的商业环境是更为重要的事情。

炳屹集团已经造出了一个烂尾楼“炳屹•昕宸”,似乎,当地还需要再造一个烂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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