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纪录!B站被CBA公司索赔4.07亿,事涉体育版权侵权

公司来源:财通社2022-07-26 18:11阅读:2264

裁判文书网显示,近日,中篮联公司诉宽娱公司、幻电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由北京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该案中,中篮联公司索赔4.07亿元,创造了中国体育版权侵权案的历史。

62dfbd9a76bd3.png

该起案件起因是,宽娱公司、幻电公司在共同经营、管理的哔哩哔哩网站中通过信息网络以点播的形式向公众提供了2019-2020赛季CBA联赛赛事视频的在线播放服务,截至中篮联公司起诉时仍未停止。

因此,中篮联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宽娱公司、幻电公司告上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在一审中,中篮联公司提出四点诉讼请求,其中请求判令宽娱公司和幻电公司共同赔偿中篮联公司2019-2020赛季CBA联赛因著作权侵权导致的损害和因不正当竞争导致的损害,加上调查和起诉费用,总计4.07亿元。

中蓝联公司认为,中国篮球协会自2017年6月30日起,授权中篮联公司独家开发、推广和经营CBA联赛的商业权利,二被告在其共同经营、管理的哔哩哔哩网站中通过信息网络以点播的形式向公众提供了2019-2020赛季CBA联赛赛事视频(以下简称涉案CBA视频)的在线播放服务,至今仍未停止。该行为未经中篮联公司许可,已侵犯中篮联公司对涉案赛事节目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中蓝联公司指出,哔哩哔哩网站曾与中篮联公司存在合作关系,二被告在明知中篮联公司对CBA联赛赛事节目享有权利及涉案CBA视频为侵权视频情况下,仍设置专门“CBA”标签、专区和频道对CBA相关内容进行筛选、推荐并建立排行榜,CBA相关内容在哔哩哔哩网站具有极高影响力,故二被告系明知且应知中篮联公司的知识产权及哔哩哔哩网站的侵权行为。

中蓝联公司还认为,哔哩哔哩网站曾是CBA联赛中上海篮球队的冠名商,也曾在2017-2018和2018-2019两个赛季与中篮联公司签署《CBA联赛比赛视频授权协议》,二被告在此情况下盗播了2019-2020赛季的涉案CBA视频,背信弃义,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二被告针对涉案CBA视频大批量、规模化、大比例的侵权行为构成独立的具有竞争法意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造成的竞争利益的损失,区别于著作权利益损失,应当同时予以赔偿。

宽娱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一、本案诉讼标的额超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上限,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不享有管辖权,本案应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二、本案属于具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审理更为妥当。

一审法院审查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上限原则上为50亿元(人民币),本案诉讼标的额为40.07亿元,未超过规定的诉讼标的额上限,宽娱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能成立,裁定驳回宽娱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对此,宽娱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北京高院提出上诉。

北京高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在于案件的级别管辖问题,本案系中篮联公司对宽娱公司、幻电公司提起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诉讼标的额为40.07亿元,未超过50亿元,且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所涉案件类型。故根据上述规定,本案属于一审法院受理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级别管辖范围,不宜通过管辖权异议程序解决,故对宽娱公司上诉主张不予采纳。

最终,北京高院认定,一审法院依法对本案有管辖权,宽娱公司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据了解,中国篮球协会自2017年6月30日起,授权中篮联公司独家开发、推广和经营CBA联赛的商业权利,包括在全球范围内独家享有就CBA联赛全部赛事的知识产权的使用及许可第三方再使用的权利。首次授权期为10年,自2017年6月30日至2026-2027年赛季CBA联赛结束之日第70日止。

据悉,2019-2020赛季,CBA授权的新媒体赛事版权合作伙伴共有三家,分别是咪咕、腾讯、优酷,B站并不在其中。

财通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