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开始收费了?河南开始改革!

地产来源:樱桃大房子2020-11-12 10:08阅读:8150
我今天看到一个热点新闻,据券商中国报道,河南新乡石婆固镇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改革,对“一户一宅”超标准占用部分按阶梯收费。

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以后宅基地超出面积的部分,可能每年要给政府交钱了!

在石婆固镇的公开信中,也写明了,这是在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建立农村集体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机制。

因为目前很多农村宅基地确实存在浪费,闲置,乱用的情况,所以有些地方建宅基地,要审批才允许建。

石婆固镇的这次改革明确了收取对象、“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收取标准、缴费主体、收取方式、使用范围等内容。

石婆固镇对“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就分的很细:

 

1、农户只有1个子女的,认定为一户。

2、农户有2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认定为一户。

3、农户有2个以上儿子,父母随其中一个儿子居住的,认定为一户,其他儿子待年满18周岁后可认定为一户。

4、一户村民虽然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但面积总和未超过167平方米的,认定为一宅。

5、对入驻新型农村社区,单体独户的认定为一宅,多层、高层单元户不认定为一宅。

6、新批划宅基地,必须按规定每处不得多于167平方米。

制定完这个详细的标准后,一旦超出这个标准范围,那就要收费了!

石婆固镇对“一户一宅”超出起征点面积的多出部分实行阶梯式计费:

 

(1)超出面积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5元/平方米计费;

(2)超出面积51-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

(3)超出面积101-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

(4)超出面积201-3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

对大于300平方米以上的宅基地,不鼓励执行有偿使用政策,建议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收回。

比如说你的房子是300个平方,那就是多出了133平米,那每年就要交1330元给村委。

这个钱用来干嘛呢?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主要用于村庄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退出补偿等。

这有点像西方征收房产税,最后也是用于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这个做法可以看作是,超占罚收,宅基地也不能无限乱用,现在城里有些有钱的,又想回农村盖大别墅,如果你有钱,想盖大点,那你每年多交点物业费。

这其实就相当于跟村集体组织花钱买地嘛,只不过钱不是一次给到位。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实际上,自2015年国土资源部启动宅基地改革试点,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宅基地闲置问题,引导落户城市的农民和过度占用宅基地的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以来,多地均在国家授权下探索了各自的解决方案。

如湖北宜城依据宅基地使用对象的身份及宅基地利用现状,对超占部分按照时段、面积、区域等标准收取有偿使用费;

云南大理对利用宅基地上住房从事客栈餐饮等经营活动的由集体按使用面积收取土地收益金;

江西余江、安徽金寨对退出宅基地或放弃建房进城购房的农户实行购房补贴;

宁夏平罗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以地养老”模式,允许农村老人自愿将宅基地、房屋、承包经营权退回集体,置换养老服务。

不过我前段时间看到浙江浦江县出台了乡贤乡居政策,乡贤无合法宅基地的,可按回原籍落户方式申请宅基地。县每年安排建设用地指标30亩,用于乡贤乡居安置。这种倒很少见。

关于宅基地的全国各地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以后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让你退出农村宅基地是一个趋势,所以如果你家宅基地管的还不严的话,要抓紧弄了。

财通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