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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拟建立全国统一交易管理平台】据经济参考报3月14日消息,为加强电子烟管理,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其中,针对电子烟生产与质量管理环节,办法明确提出,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立项。上述企业设立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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