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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有新规范 允许质权人自行变价股票实现质押债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近日印发,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意见》明确了质押股票新型冻结方式的方案,允许质权人自行变价股票实现质押债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意见》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超标的额冻结股票的问题;二是质权人面临司法冻结,质权难以到位的风险。(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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