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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堂:控股股东收监管函 因持股比例变动达5%后未停止卖出公司股份】太安堂公告,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收监管函,因其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后未停止卖出公司股份。自2020年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3日,其持有的太安堂股份比例由26.17%下降至20.64%,累计变动比例为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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